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站长
今天是:  | 网站首页 | 文章中心 | 下载中心 | 图片中心 | 留言板 | 肝胆相照论坛 | 乙肝药品库 | 
您现在的位置: 战胜乙肝网 >> 文章中心 >> 医疗进展 >> 业界市场 >> 文章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两部委公开征求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

两部委公开征求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副标题:
http://www.hbver.com 2004-7-30 作者:好运0000…  来源:HBVHBV


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意见的公告
--------------------------------------------------------------------------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维护用人部门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人事部、卫生部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医学科学的发展,制定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8月1日至8月31日。欢迎各界人士踊跃发表意见。

E-mail:tijian@mop.gov.cn

附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doc


人事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

二OO四年七月三十日

附卫生部公告网址
http://www.moh.gov.cn/public/open.aspx?n_id=8378&seq=按群索引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12.00-18.66Kpa(90mmHg-140mmHg);
舒张压8.00-12.00Kpa(60mmHg-90mmHg)。
第三条 严重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型肺结核、浸润型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急性肝炎恢复后,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持续正常半年以上者;慢性肝炎恢复后,ALT和AST持续正常2年以上者,均合格。
乙型肝炎病毒或丙型肝炎病毒标志物阳性,包括乙肝表面抗原(HBsAg)、乙型肝炎e抗原(HBeAg)或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抗-HCV)、丙型肝炎病毒RNA(HCV RNA),但ALT、AST正常者,合格。
第八条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 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急性肾炎、急性肾盂肾炎经治愈后达1年,无症状和体征、尿蛋白阴性,尿镜检正常者,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侏儒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和克山病等,不合格。甲状腺机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遗尿症、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反复发作或经检查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大动脉炎、血管闭塞性脉管炎、雷诺氏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及其病毒携带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眼矫正视力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鄄≌撸缓细瘛?BR>第二十一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 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编者按:按照此征求意见稿,大三是合格的,只要肝功正常是合格,这是一大进步的.但检查HBV等于把缺陷暴露出来,录取时可能找个理由把HBV拒绝. 再有,如果公务员查HBV,那么企业录用怎么去禁止查HBV呢?怎么约束企业不去歧视HBV携带者呢?

所以,我们要积极呼吁,与国际接轨,保护人权,保护隐私权,坚决要求废止录用前的HBV检测.录用后的检查改为自愿,且医院对结果保密.

请发表评论:http://bbs.hbvhbv.com/dispbbs.asp?boardID=1004&ID=367457

本文点击次数: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公务员"安乐死"前的骇人放纵

  • 学者称公务员招考歧视明显 应加强反歧视立法

  • 乙肝病毒携带者报考公务员应再进一步

  • [今日关注]公务员大门向乙肝病毒携带者敞开

  • 人事部:乙肝病毒携带者可以录取为公务员

  • 网友联名呼吁尽快制定《公务员体检细则》

  • 人事部2005年办理政协提案工作概况

  • 安徽铜陵公务员乙肝歧视案资料

  • 湖南国税局乙肝歧视案法律资料

  • 江苏公务员招录肝功正常大小三阳也合格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您想找乙肝药品的说明书、价格等信息吗?
    请进入乙肝药品库查询吧!

    Google
    Web www.hbver.com
    普通文章人到中年:“乙携”中年易发
    普通文章[图文]治疗性乙肝疫苗:希望
    普通文章不堪回首:我是乙肝病毒携带
    普通文章配偶患“乙肝” 离婚有理?
    普通文章毕业生网上寻替身 体检“枪
    普通文章湖北一公司拒绝录用乙肝病毒
    普通文章乙肝防治应注重科学规范
    普通文章乙肝病毒携带学生致信院士求
    推荐文章“乙肝药品库”开通上线,查
    推荐文章军队医院神秘乙肝疗法调查-
    推荐文章卫生部公布全国人群乙肝血清
    推荐文章上海、杭州规定用工体检原则
    推荐文章我国乙肝特色15征-正确认识
    推荐文章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不
    推荐文章云南一所技校劝退74名乙肝新
    推荐文章[图文]我国拟立法规定不得拒

    乙肝学生致信500院士

    治疗性乙肝疫苗:希望

    重庆首例"乙肝歧视"

    乙肝学生保研恐遭拒
    (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