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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鬼诊所骗财李逵医院蒙冤 是非难辨

更新时间:2004-07-19 00:00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未知 点击次数: 9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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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本报关于花都区南方医疗门诊部的报道引起了很大反响。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病人都被其名称所惑,误以为是南方医院的下属机构而前去就诊;而该门诊部也利用人们对大医院的信任欺骗患者。更让记者吃惊的是,一些小型的门诊部或诊所在名称上与知名医院相似的现象并不少见。而著名大医院被“傍名牌”的现象,已经引起了有关医院的注意。

  李鬼横行

  万里来“南方”误投黑诊所

  内蒙古的王先生是仿冒小诊所的上当受骗者之一。去年他在某杂志上看到一则广告,声称某南方疾病中心医术神奇,三个月能治好乙肝小三阳。求医心切的他误以为该中心为南方医院所设,万里迢迢地来到广州,找到了这家诊所。面对远道而来的王先生,医生也信誓旦旦地称包管治好,短暂询问后,医生就给王先生开了近3000元的药,一个月之后,王先生又向该门诊部提供的私人账号汇出5000多元。


  不料三个月后,王先生去医院检查,病情一切照旧,王先生于是按所提供的电话去质询,却被告知,医生已经不在了,第二次再打,电话已成空号。在得知南方医院并未开设这样的门诊部后,他才意识到是受骗了。

  “南方诊所”设骗南方医院遭殃

  在南方医院收集到的厚厚一叠投诉信中,记者注意到,这些投诉信的内容惊人地一致,都是患者在各式各样的“南方”门诊部或治病防病中心看病(他们都自称与南方医院有关系),花了几万元,反而越治越坏,由于无法找到这些门诊部进行索赔,只好把信转到这里来了。

  据记者了解,光是叫“南方医疗门诊部”的,在广州就有好几家,但统统与大名鼎鼎的南方医院没有任何关系。但由于名称相似,不少患者都误认为这是南方医院下属的门诊部,对医院产生了负面的影响。

  而有这种烦恼的不只南方医院一家,广州好几家较有名气的大医院也同样如此。据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有关人士介绍,他们从未在外设立任何形式的门诊部,但以“中山医”或“中山一”命名的门诊部或医疗机构却不少见。

  维权不易

  小诊所和大医院“打游击”

  虽然大医院对自己的品牌已相当重视,有的医院还把医院的名称进行商标注册,如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南方医院等。但记者了解到,真正要采取维权行动,还是很难。

  珠江医院的有关人员曾对一家名为珠江医疗门诊部的小诊所进行了两次“交锋”。第一次和该门诊部交涉时,该门诊部态度很蛮横,并声称自己也有合法营业资格。

  第二次交涉,院方长了个心眼,带着医院的注册资料等“硬件”,但是,当医院工作人员来到该门诊部时,却吃了“闭门羹”:该门诊部干脆关起门来“暂停营业”。通过两次维权行动,珠江医院相关负责人深深感到单个医院力量的薄弱。往往一家“仿制”的门诊部刚刚关闭,另外一家“克隆”门诊部又冒了出来,并且经常和医院“打游击”。

  小诊所叫“南方”不算侵权

  珠江医院有关负责人呼吁有关部门在注册名称方面要重视大医院的名称被小诊所冒用的问题,防止不法医疗机构借大医院之名从事非法活动。

  据南方医院医教处介绍,“南方”、“珠江”、“中山”等都是大众性的称呼,任何人都有权叫,而且这些医疗门诊部大都有正规的营业执照。在法律上不算是侵权。医院虽然进行了商标注册,但大都是以医院的整体名称来注册的,也就是说,除非冒用医院全称,医院方面的干预才有法律依据。

  重名探源

  地方审批造成门诊部重名

  广东省卫生监督所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现行的办法,卫生机构的发牌审批都是各个区县基层来进行,而无须向省级卫生部门上报,所以造成了有多个“南方医疗门诊部”的现象。虽然在当地,卫生机构的名称必须是唯一的,但是从宏观上来讲,必然会出现卫生机构重名的现象。

  恶意“傍”大医院属非法行医

  广东易春秋律师事务所的郭忠革律师认为,如果那些门诊部向病人谎称自己与大医院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则构成商业上的欺诈,除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医疗卫生行政机构可以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可以构成非法行医罪。(李钢 李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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