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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乙肝小三阳”当公务员 公平吗

更新时间:2003-04-16 00:00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未知 点击次数: 9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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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建国同志的《如此偏激为哪般》一文(《检察日报》4月9日七版),认为浙江大学周某杀害人事干部,是受社会潜规则的负面影响。这个看法不无道理。但是他在文章中坚持,“国家暂不招收有重病或传染病的公务员,这个规定是公正的”。岳建国文章中所指的“传染病”当然特指“乙肝小三阳”,然而拒绝“乙肝小三阳”患者当公务员是否公正,却是很值得讨论的。

  笔者不是医生,也有幸与一切肝病无关。但是关于乙肝带菌者的遭遇,在报上看了不少,同时也看了些有关常识,得知乙肝带菌者(即大小三阳患者)在全世界有20亿人以上,中国人群中占十分之一以上;乙肝的传播途径主要是共用餐饮具和生活用品,以及夫妻共同生活等,一般接触不会传染;乙肝患者只要肝功能正常,不影响工作,注意保养照样可以健康长寿。

  据悉,全国的公务员队伍中,乙肝带菌者数以十万计,如果说乙肝带菌者不宜当公务员,就应把这些人清除出公务员队伍,可是从来没听说这样做。同样的情况,毕业生连进公务员队伍的门都没机会,能否说是公平?乙肝不像其他传染病永远无法根治,按现行规定,一个人只要在进入公务员队伍前感染上乙肝,就不是岳建国同志文章中讲的“暂时”当不上公务员,而是一辈子当不了公务员,这公平吗?

  乙肝感染者不干公务员,也会在其他岗位就业。如果说不让这种人当公务员是怕传染给同事的保护措施,那么其他岗位就不怕吗?

  近年来,由于对乙肝带菌者的偏见和歧视,已经引发了许多悲剧,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由于社会对乙肝带菌者的歧视引发的恐惧,使一些家庭解体,一些人生活绝望,浙江大学发生的恶性事件只是其中一个典型。我认为,我们社会应当从这个事件中举一反三。


附:大学生刺杀人事干部 如此偏激为哪般

2003-04-09 作者: 岳建国 来源:检察日报

  今年6月即将从浙江大学毕业的周某,前不久报考了嘉兴市秀洲区公开招聘的公务员,在考试时一路过关,原本已十拿九稳,但体检时却发现他是乙肝“小三阳”,被取消录取资格。周某于是迁怒于招考的嘉兴市秀洲区人事劳动保障局的干部。4月3日下午,周手持一把尖刀冲进该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见到公务员管理科科长干某后拔刀就刺,人力资源开发科科长张某见状立即上前劝阻,周某竟连连朝张某猛刺,造成一死一伤(4月5日《大河报》)。

  这则消息让我非常吃惊:在人事干部没有做错事的情况下,周某为啥对其产生如此深仇大恨?一个前途无量的大学生大白天跑到行政机关,在众目睽睽之下用“鱼死网破”的方式举刀杀人,哪来如此雷霆之怒?该消息虽然作出了“也许是单亲家庭之故,性格有点内向”、“受到挫折不能自我调节心理状态”的判断,但不能让我信服。我觉得,社会“潜规则”逐步向低龄人和校园渗透才是这个事件的最重要诱因。

  国家暂不招收有重病或传染病的公务员,这个规定是公正的;人事干部按原则办事,也是公正的,对于这些“阳光规则”,一个大学生决不会连这都不懂,他真正不懂的是他平时看到的这样一些现象:有些人也病了,他为啥能录取?有些学生考试成绩不如我,他为啥能录取?有些干部子弟还戴着红领巾正在上小学,可怎么就成了国家的正式公务员,甚至已有了多年工龄,领了多年工资?正是这些早已不是秘密的“潜规则”,让他作出这样一个偏激的判断:所有搞人事的人,都是看面子、认金钱的家伙,根本就没有公正之心,你们在我这样的人身上严格按规则办事,是想以此表明自己的公正,这哪里有公正可言!再加上年轻人缺乏中老年人的“忍功”,还没有服从“潜规则”的准备和耐心,血性一起,便干出了害人害己的蠢事来。

  随着信息传播业的发展、校园对社会生活的开放、父母见闻和经历的暗示、部分校园腐败的耳闻目睹,再加上孩子们的早熟,本属于真正走上社会的人才能接触的社会阴暗面之一——社会“潜规则”,过早地传染到校园,污染到年纪越来越小的青年人身上。从这一点上看,周某杀害人事干部的事件应该是一个明确的信号,更是对我们的沉重警示。

Tags: 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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