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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回声:不要因畏惧而浪费人才

更新时间:2003-08-18 14:15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未知 点击次数: 9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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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洋网讯 广州日报报道,该报一篇《有乙肝就不能工作吗?》的报道引起了读者的热烈反响。现在部分读者看法摘录如下:

  全国现阶段有1/10的人口携带乙肝病毒,劳动力开发利用撇开这庞大数字之后,后果不堪设想。

  研究证明,乙肝所带来的交叉传染是可以避免和预防的。单因为乙肝存在一定的传染性而扼杀人才的利用和知识发挥,对国家、企业、家庭来说都是巨大的损失,更是一个悲剧。现在我们最需要做的是,政府、媒体和权威机构就乙肝做科学、正确的普及宣传和研究工作,给携带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自然而然地,国人就会正视这个社会问题了。海珠区侨港路41号张广克

  不要再歧视不幸的人

  歧视,在社会上可谓常见,但并不是因为常见就代表它是正确的,恰恰相反,这反而是一种不健康的现象。现在,很多国家已经订立了反对歧视的相关法例,我想我们也是应该考虑立法的时候了。大家都明白“人言可畏”、“人言可杀人”这些道理,那么,这个歧视实在不能不计算在内。

  乙肝患者和我们生活在同一个天空下,对于他们的不幸,我们应该做的是雪中送炭,不是相待如“冰”,更不能落井下石。让他们可以享受和我们同等的权利和机会,不要让歧视伤害已经不幸的人,让在“非典战役”中所发挥出来的睿智和理性继续留在我们身上,这样我们的社会才会充满温暖,也才能更健康地发展!贾茗

  地方可先制定法规或规章

  虽然乙肝属于一种比较常见的病,但一般情况下是不会传染的,所以人们大可不必谈肝色变。我建议,在国家还没有出台具体保障乙肝病毒携带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之前,由地方政府根据国家《传染病防治法》和《劳动法》先行制定出相应的地方性法规或者规章,从而得以更加有效、充分地维护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合法权益,使之不受侵害。白云区竹料镇罗绍航

  合理聘用乙肝患者

  乙肝患者已是不幸,更不幸的是不少单位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办事,自作主张,随便辞退或不聘用乙肝患者。这是对乙肝患者的歧视,也是缺乏人道关怀的表现。

  希望用人单位聘用乙肝患者,合理安排他们的工作、休息和治疗,当他们康复后,会更勤奋工作,创造财富,单位因此而功德无量。广州芳村张辉雄

  可为乙肝携带者设独立岗位

  在社会上人应该是平等的,不可以因为有病就被剥夺了劳动就业的权利。在照顾大多数人的利益,又能照顾到一小撮的愿望,是否可以设立或考虑一些独立工作的岗位,或者把一些只需要独立完成的工作让给乙肝携带者,这样做也让所有的人都会觉得心安理得些。海珠区礼岗路吴伟强   

  望政府保障受歧视者权益

  看到贵报关于乙肝病毒携带者被歧视的文章,我是身同感受!希望用人单位能够给个机会我们,毕竟我们是有能力的。只要不是从事饮食、旅游、卫生等方面的工作,我们完全可以胜任!我也希望政府方面可以出台一些条例,保障我们这群被歧视的乙肝病毒带菌者的基本权益。在此衷心感谢《广州日报》能够把我们的心声表达出来!(小贺)

  望社会对我们多一分坦然

  我是一名小三阳者,近几年跳槽也由于身体状况而失去了很多机会。我不知道现在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在社会中受到了多大的歧视?他们现在有多困难?他们有多绝望?不但要忍受着身上病毒的折磨,更要承担着精神上无穷无尽的压力。我希望社会对我们能多一分坦然、理解,让我们这些乙肝病毒携带者能高高兴兴地走上合适的工作岗位,发挥自己的长处,像一个正常人一样生活。

  最后,我更希望医学工作者们再接再厉,把乙肝当作第二个非典,快一点研究出好药解救我们,令我们不用再上无良庸医的当。(无名)

  关键是改变对乙肝的看法

  很多人都是谈乙肝色变,这是因为他们所知道的不多,不了解,所以对我们都心存恐慌,害怕被传染。

  所以关键是大家对乙肝的看法要改变,不要对乙肝患者有歧视,这样更需要大家正确认识乙肝,提高宣传力度,更希望有关部门对乙肝患者可以从事的工作做一个规定,不可以从事的工作也做一个详细的说明。我们不奢求什么,我们只想你们和平常人一样看待我们。(无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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