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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媒体聚焦“乙肝歧视”

更新时间:2003-11-15 00:00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未知 点击次数: 2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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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周牧 刘静 实习生孙睿

  本报在13日以《起诉!以宪法的名义》为题,率先在全国独家报道了川大法学院教授周伟以法律援助的方式,准备北上声讨“乙肝歧视”一事,引起了全国各大媒体和各大门户网站的高度关注。

  从报道见报开始,全国诸多主流媒体纷纷向本报记者打来电话,询问案件的有关情况,表示将跟进报道。在互联网上,网民们就此事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广大乙肝病毒携带者更是关注。有网友认为,“太好了。周教授说得对,体检细则是一份内部规定,法院审理应当依据《公务员暂行条例》,根据暂行条例,并没有说公务员录用必须要身体绝对健康。”另外有网友认为,人事部的《公务员录用暂行办法》也有违宪嫌疑,应当一同提出审查建议。许多网友希望本报继续追踪,加大对此案的报道力度。

  昨日,记者得到最新消息,芜湖市新芜区人民法院对全国首例因“乙肝歧视”引发的宪法平等权案予以正式立案。昨日上午,当事人张杰(化名)给本报记者打来电话称,上午10时许,芜湖市新芜区人民法院立案庭通知他,法院正式对此案予以立案。下午3时,他在法院立案庭取到了《立案通知书》。“大家的努力终于有了成果,这件事情是按照司法程序进行着,我感到很欣慰。不管怎么样我觉得已经取得了第一个胜利。”现在等着开庭通知的张杰显得很高兴。

  昨日下午,周伟教授的学生、也是本案代理人之一的卢杰锋告诉记者,法院立案后,还有一些手续需要办理。他们还要向被告递交《行政起诉书》的副本,同时被告还要向法院和原告递交《答辩状》。按照法律规定,行政案件在立案后,将在3个月内开庭。“但此案案情简单,我想法院很快就会开庭吧。”卢杰锋说道。

  新闻回放

  安徽芜湖青年张杰(化名)于今年6月报名参加了安徽省国家公务员考试。经过笔试和面试,他的成绩均排在第一名,并进入芜湖市人事局规定的体检程序。但在体检中,张杰被铜陵市人民医院诊断为“乙肝小三阳”。

  9月25日,人事局以口头方式宣布,张杰由于“两对半”不符合公务员身体健康标准而不被录取。他以“乙肝歧视”为由状告安徽省芜湖市人事局的行政诉讼官司,得到了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周伟及其学生卢杰锋提供的法律援助。

  周教授认为“这个具体行政行为是对张杰的歧视,违反了宪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规定”。据了解,这是全国首例因“乙肝歧视”引发的宪法平等权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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