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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报》 -乙肝病毒携带者权益应维护

更新时间:2004-05-12 20:14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未知 点击次数: 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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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日前举行的全国病毒性肝炎防治研讨会提出,乙肝病毒携带者不是乙肝病人,在工作和生活能力上与一般健康人无区别,更不会通过一般日常接触而影响周围人。专家呼吁,在全社会大力普及科学防治肝炎知识,维护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正当权益。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我国半数以上人口感染过乙肝病毒,其中1.2亿人形成了慢性携带。与会专家指出,尽管乙肝病毒携带者情况不尽相同,其中有些确实具有传染性,但乙肝病毒的传播途径特点决定该病毒经血传播。乙肝病毒携带者在日常生活工作和学习中,不会对周围人群或环境构成威胁。除不能献血,不宜参加体能负荷超常的特殊训练或职业,不宜担任手术治疗科室医务人员外,其入托、升学、就业、婚姻、社会活动均不应受限,更不得歧视。

   专家们说,当前社会上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恐惧和种种不公正对待,源于人们包括医务人员对乙肝科学常识缺乏了解。这也给一些人所谓“大、小三阳转阴治疗”,“新法检测、根治乙肝”等虚假宣传以可乘之机。

   专家建议,对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中所有涉及对乙肝病毒携带者限制性的条款规定,要进行认真审查,各大众传媒应大力开展乙肝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呼吁国家有关部门采取果断措施,对广告中大量出现的虚假宣传予以严厉制止。

摘自《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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