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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剑生:骨子里时常鄙视着个人所主张的权利

更新时间:2004-09-13 19:38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未知 点击次数: 8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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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人的恶制

2004年7月30日这一天,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发布了《公务员录用体验通用标准(试行)》,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网上刚一读到这条新闻,我的脑海中立即闪出一个名字:周一超!

我与周一超素昧平生,但我们之间却有两层无法割断的关系:他是浙江大学的学生,虽然不是学法律的,但我们可以说是师生关系;他是浙江嘉兴人,我是浙江海宁人,应该说还是老乡关系。他的事情发生之后,我深深为他感到可惜,想到他那孤苦伶仃的母亲,真不知如何是好。那位在周一超手下失去生命的公务员同样也让人伤心不已。周一超的事发生没有多久,我的一位研究生因为体验时被认定为乙肝病毒携带者,被杭州一家单位拒绝了,没有办法他最后还是离开了杭州去了外地。一条不具有任何科学依据的恶制,不知道还要害多少人?我很无奈地看着,叹息着。

去年夏天我在萧山讲课,中间休息的时候,XXX(一位反乙肝歧视的热血青年)走上讲台,给我讲起周一超的事,并说他们正在发起一个要求“对全国公务员录用中限制乙肝病毒携带者的规定进行违宪审查”建议的签名活动,问我愿不愿支持这一建议。当时我没有多加思索就答应了。他给我一套“建议书”及其所附的材料,厚厚的一本,整理得很好。回来后,我把这套材料细细地读了一遍,深感这一建议如成功所产生的意义是非常大的,因为我们有1.2个亿的公民正被这一丑陋的规定所歧视。

9月初周一超一审被判处死刑。据说周一超在法庭上当场撕毁了判决书,可见当时他的心情是多么绝望啊!没过几天,XXX打电话给我,说周一超的妈妈想为周一超案件的二审找了一位好律师,希望能救下周一超的命。虽然我知道自己的能力有限,而且我也知道二审很难改变判决结果,但我还是答应了他的请求,为周一超联系了一位在刑事辩护方面很不错的律师。后来听说二审期间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收到了一份有3671人签名的请愿书,请求法院给周一超重新做人的机会。嘉兴学院法律系曾向社会做一个民意调查表,有83.4%赞成应该判处周一超死缓。然而,法不容情,周一超最终还没有生还的机会,去了天国。

虽然这么多的人努力没有让周一超生留在这个世界上,但是,随着《公务员录用体验通用标准(试行)》的制定与实施,我想不会再有第二个“周一超”了。从这个意义上说,周一超的死还是有意义的,因为正是他的死唤醒了一些拿纳税人钱活着的人他那已经麻木许久的神经,终于开始着手废除这一歧视性的规定。我想如果李慧娟去年在被撤销法官职务后自杀了,说不定国家会立即着手建立违宪审查机构。然而,如果一条丑陋恶制都要以牺牲公民的生命来换取废除或者修改,是不是太残酷了一点?!孙志刚、翁彪、李祥、陈音富……,这个可列出很长很长的名单,载负了多少沉重的生命价值。他们先后离开了这个世界,原因都是因为若干恶制的发威,让他们失去了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机会、信心与勇气。

恶制的产生和生存固然有很多原因,但根本的原因我认为还是国家权力对人的尊严的贬低乃至否定。在法律是治理民众工具的支配下,个人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更谈不上个人的尊严获得国家权力的尊重。虽然宪法上可以规定了不逊色于西方国家公民的基本权利,但这些基本权利经常是停留在字面意义上。个人的法律地位获得了法律的认可,但这种独立的地位经常被国家权力所瓦解;在现有的情况下国家权力不会公然否定个人独立的人格,但骨子里时常却鄙视着个人所主张的权利。

法治国家的目标是让每个人过上好日子,国家制作的各种制度不是用来否定个人的基本价值,而是让个人实现自身的价值,否则这些制度就失去了存在的正当性基础。尽管我们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了宪法,但现存的恶制怎么让它走进坟墓呢?以后果真不会有恶制再生吗?

我很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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