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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维护人权的路上,我们要走多远?

更新时间:2005-05-04 00:00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未知 点击次数: 8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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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金晶 郑天虹 ·

在"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高考面前,人们对各省分数线不同的事实没有异议。直到山东青岛的三个应届高中生,因为山东的高考分数线比北京高出百分以上、剥夺了他们平等受教育的权利,向最高人民法院递交了行政诉讼。

虽然最终的诉讼并未达成,但这个以呼唤教育平等的维护人权之声,至今仍在中国的大街小巷被反复得到回应。在中国提倡建立"和揩社会"的今天,人权意识在一步步被唤醒,农民工子女受教育问题、农民土地被征用的补偿问题、下岗工人再就业问题等社会弱势群体的人权正在越来越多被关注。然而,更多的事实证明,人权意识还处在相当薄弱的阶段。

乙肝病毒携带者悲壮的维权之路
乙肝维权第一人张先著

2004年12月4日,"中国乙肝维权第一人"张先著当选为2004年中国十大法治人物。他的一纸诉状唤起了社会公众对中国1.2亿乙肝携带者的关注,各地区相继调整了公务员体检录用标准,不再禁止录用乙肝病毒携带者。

张先著的成功为国人如何在一个宪法"保障和尊重人权"的国家,切实争取并维护人权做出了榜样。然而遗憾的是,他的故事并没有就此喜庆收场。

正是因为去年那场全国关注的"乙肝歧视第一案",张先著在半年内丢了三份工作,而且是以"普通话不标准"等别的理由辞退。从张先著本人的经历和他所主持的"肝胆相照"网站上乙肝网友们的诉苦中可以看出,乙肝病毒携带者在寻找工作中所面对的境遇依然没有任何改变。除了少数公务员外,更多人仍然会因为暴露了病情而被用人单位以各种各样的理由辞退。尽管专家奔走呼号"乙肝携带者没有传染性",国人对于这个特殊的群体,仍然冷漠得让人心酸。

人权法课:可能影响学生一生


河南省帮助农民工讨回工资



2005年2月底,新学期伊始,已届72岁高龄的"号称中国人权法第一人"李步云教授登上讲台,为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的近百名本科学生讲授了第一堂《人权法学》课。这是由李步云教授编写的全国第一本《人权法学》教材,更重要的是,这不是一堂法律专业课,而是面向全校,甚至广州大学城规划中多达18万-20万名文理科学生的选修课。

中国的计划生育、死刑与生存权、新闻自由与公众知情权等正在课上被热烈的讨论着,李步云不得不把90分钟的课时延至120分钟。广州大学教务处副主任源国伟告诉记者,这些同学来自各个不同专业,有中文、新闻、外语、数学等。

广州大学数学系的黄春华告诉记者:"总是听说西方国家攻击我国没有人权,但提到人权,我却答不出什么是人权。我们大学生都是这样,更别说普通人!可见中国大部分人对人权还处于一种无知的状态。这样的课对我以后的人生都有指导意义。" 

人权法开课后,还不断有新的学生报名选修这门课,也有外校学生慕名而来。华南理工大学建筑系的大三学生小李对记者说,他一直十分关注人权问题,并且时常感到困惑。他这次是专程坐车一个多小时来到广州大学,除了一睹李步云教授的风采,还希望自己心中的困惑能得到解答。

清新的面孔,热烈的讨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李步云知道,他的学生不会让他失望。他要做的,是通过即将走向各行各业的他们,和将来更多接受人权教育的学生,来共同推动国人人权意识的觉醒。

他唤醒中国人权意识

李步云正在给大学生上人权法第一堂课
李步云,一位为法治和人权奔波了大半生的法学家。

上世纪80年代初,电视台报道北京一个刑满释放后的政治骗子李某时称,经过多年努力,李某已由罪犯改造成公民。随即,一位大学教员给电视台写信指出报道错误--李某作为罪犯,本来就是公民。这位大学教员的依据,是1979年10月31日人民日报刊登的《论我国罪犯的法律地位》,文章的两名作者之一,就是李步云。

25年以后,在中国2004年修宪写入"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之前,李步云曾两次参加中央领导主持的修宪座谈会,呼吁把法治和保障人权写进宪法。

2004年底担任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之前,李步云曾到纽约大学任访问学者,还先后到美国、英国、意大利、挪威、荷兰、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做学术访问交流。2000年任湖南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法治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

李步云说,之所以选择广州大学,除了看中珠江三角州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之外,还因为广州大学高度重视人权的研究。据悉,由广州大学投资成立的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已于去年12月正式运作,拥有全国首屈一指多达15个人的正式编制,并将致力发展成为省级和全国的人权研究基地。

教育第一步:告诉人们什么是人权?

翻开由李步云主持编写的全国第一本《人权法》教材,第一页就对"人权"下了定义:"所谓人权,就是人在其所生活的社会,特别是国家中所应当享受并得到充分保障与实现的各种权益。"

"只有了解了什么是人权,才谈得上去维护人权。"李步云说。为此,他自主提出在广州大学首开"人权法"选修课,从大学生入手开展人权教育。

李步云说,本科教育是高等教育的基础,开设这门课,目的是为了提高本科生的人文素质,学会正确认识和探讨有关人权的国内和国际事件,更重要的是,是通过他们,推动整个社会对于人权意识的觉醒。  

学生们的疑问都得到了尊重和解答。李步云说,由于国情不同,人权在各个国家的范畴也不尽相同。每个国家都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人权问题,我们要做的,就是通过教育,探讨和争论,不断推动人权的发展,从而避免付出不必付出的代价。

学生们谈到了孙志刚。如果他不曾学究气地向强势群者讲解"公民权利"和"人身自由",如果他能够和大多数被"收容者"一样配合,那么他可能在被"收容"的第二天,重新站在大街上的阳光下,秩序依旧井然,人心依旧冷漠。从"收容"到"救助",一个社会人权意识的觉醒,竟然需要付出生命的代价?

还有人提到了一名87岁的老人被判死刑的案例。这名叫韦有德的老人用刀捅死了邻居,2003年被湖南省衡阳中院依法判处死刑,立即引起了关于老人是否应被处死的讨论。“虽然现行法律并没有规定死刑的年龄上限,但将一个风烛残年、去日无多的老人处以极刑是否真正符合人权保障的精神?”质疑者说。


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问题被社会广泛关注

重庆:罪犯行使选举权

维护人权,我们还要走多远?


2004年3月14日,“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9个字正式载入宪法修正案,第一次把“人权”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004年3月,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首次将"人权"概念引入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被认为是中国人权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从讳言人权到党和政府文件予以确认、再到写入国家宪法,中国民主宪政和政治文明建设不断突破,国人欢欣鼓舞。

然而一路上,我们也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在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我们不能再以孙志刚或某个去日不多的老人的生命作为改善人权的"辉煌"里程碑。我们要靠教育,充满人文关怀的教育,教育人们学会维护自己权力,更要唤起整个社会自主保护弱势群体和特殊群体的意识。

李步云说:"人活在世界上的幸福最终归结于人权的充分体现和保障,这是做人应有的价值。否则,人将不成其为人。"

我们为此矢志不渝。(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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