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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周末:1.2亿病毒携带者仍陷维权困境

更新时间:2005-10-27 23:13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未知 点击次数: 9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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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乙肝歧视路漫漫:1.2亿病毒携带者陷维权困境


  公务员录用体检新标准实施后,1.2亿乙肝病毒携带者仍陷维权困境

  □本报记者 成功

  体检“不合格”的健康者

  赵元的这个国庆节过得很不是滋味。9月2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驳回了他的上诉。健康的他仍因“体检不过关 ”而失去那份工作。

  今年4月1日,赵元应聘深圳航空公司北京营业部的一个职位,该公司以其“肝功能正常,但乙肝‘三抗’指标均为阳性”为由,拒绝录用。

  体检医生告诉赵元,“三项抗体”为阳性只表明他以前感染过乙肝,且体内病毒已清除,他“无需任何治疗,更不会传染他人,身体完全健康”。

  “我连乙肝病毒携带者都算不上,怎么会体检‘不合格’?”赵元认为深圳航空公司的行为是一种歧视,遂诉至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要求“撤销不予录用决定和体检中的歧视性规定,并赔付精神损失费1元”。但法院以“起诉内容不符合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为由,驳回起诉。

  “赵元的案子,集中体现了目前社会对乙肝的恐慌和歧视以及司法的无奈。”著名的乙肝病毒携带者(HBVER) 网站“肝胆相照”维权版版主金戈铁马说,浙江周一超杀人案已经两年半了,两年半来,中国消除乙肝歧视的努力取得了一些进展,例如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的出台、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不得歧视传染病病原携带者”等,“但乙肝歧视事件依然层出不穷。”

  乙肝病毒携带者的胜利?

  2003年曾被视为中国乙肝病毒携带者“反歧视年”,艰辛维权之路开始从最初的非理性抗争逐步转向理性诉求。

  2003年4月,浙江大学生周一超因乙肝“小三阳”而体检不合格落选公务员,持刀将人事局干部刺死,震惊全国,各方也开始质疑和反思现行公务员体检标准。

  半年多后,报考公务员的安徽芜湖市考生张先著因体检中发现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虽然综合成绩列第一名仍遭淘汰。张先著一纸诉状把芜湖市人事局告上法庭。这个“中国乙肝歧视第一案”在舆论关注下,终于取得“名义上的胜诉”。

  “二审判决,我是‘赢而不胜’,”此前,张先著接受本报专访时说,“虽然法院判决人事局取消我的录取资格不对,但人事局说公务员招考程序已经结束,我事实上还是没当上公务员。”

  尽管如此,张先著的胜利还是鼓舞了许多人。2003年11月20日,1611位公民发起联合签名,将一份违宪审查书以及全国31省(市)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一同寄往全国人大常委会。

  社会的呼声引起了国务院的关注,2003年底,一份《建议取消限制乙肝病毒携带者成为公务员》的内参摆上国务院领导人案头。由此,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制定的帷幕正式拉开。

  人事部和卫生部将制定标准的首次讨论会定在安徽省芜湖市——全国第一起因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争议引发诉讼之地。人事部公务员司副司长聂生奎对此的解释是,到问题表现最激烈、最突出的地方去,显示大家动真碰硬的信念。

  2004年7月和11月,人事部、卫生部先后两次在网上发布公告,就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首次就各方意见作出回应。

  公开的讨论和征求意见,激发了乙肝病毒携带者们的无限热情。在“肝胆相照”网站上,网友们被动员起来向卫生部、人事部写信进言。

  2004年8月6日,《中国第一病》一书作者、《战胜乙肝》主编、杭州女作家赵玉泓,给温家宝总理写了一封信,信后附有4000多公民的签名。“我清楚地记得那天是星期五,当时看到刚刚出版的《南方周末》上的文章——《反乙肝歧视:不仅仅是1.2亿人的胜利》,就用红笔圈起来,一起寄给了总理。”赵玉泓回忆。

  2005年1月20日,在经过十几次反复论证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正式颁布实施。

  “体检标准实施后,很多人认为乙肝歧视问题告一段落了。”金戈铁马说,作为“肝胆相照”维权版版主,他一直关注全国各地乙肝病毒携带者的维权状况,但结果却让他大吃一惊,“两年多来,全国发生的10多起乙肝歧视诉讼,仅有张先著案赢了,其他案子要么败诉,要么法院不予立案或不予受理。”

  “全国乙肝歧视诉讼只有张先著胜了”

  2004年11月,常路报考2005年湖南省国税局的公务员,其综合成绩列所报考职位第一名,但随后的体检显示“肝功能正常,乙肝病毒DNA阳性”。常路被拒绝录用后,一纸诉状将湖南省国税局告上法院。

  这是自2005年1月20日《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以来,全国第一例因乙肝病毒携带者报考公务员而引发的行政诉讼,因而备受关注。开庭当日,许多“肝胆相照”网友自费从全国各地赶往长沙。

  8月8日,长沙市雨花区法院判定,常路的乙肝DNA为阳性,可以认定为“肝炎”。常路败诉。

  但医学专家对此提出质疑“乙肝大小三阳、乙肝DNA呈阳性,表明病毒复制活跃,但并不代表肝脏出现炎症。” 解放军302医院刘士敬博士说,他建议“对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应该有更加清晰、透明的配套实施细则,这样可以更加方便人事部门和医疗机构把握判断。”

  国庆刚过,常路又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等待他的将是漫长而又严峻的诉讼。眼下,常路只得先外出打工。

  和常路一样,赵元也在一家小公司上班,因为“小公司不需要体检”。赵元至今未把乙肝的事告诉老板,尽管有些“ 内疚”,但他更怕“乙肝”二字让他丢饭碗。

  2003年9月,报考浙江瑞安市公务员的陈舜元因乙肝大三阳落选,虽将瑞安市人事局告上法院,但法院认定该案 “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让他迷惑的是,当年年底,安徽张先著诉芜湖市人事局一案却被法院受理了。

  乙肝病毒携带者们不仅在报考公务员遭遇拦路虎,在入学、就业等方面也遭遇“全线阻击”。

  19岁的白小勇今年报考河南财经学院,高考成绩高出录取分数线38分,但还是被退档,理由是“乙肝表面抗原阳性”。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除极少专业,携带肝炎病原但肝功能正常者可以被录取,白小勇报考的法学不在限定专业之内。不过河南财经学院招生处负责人的答复却是:“教育部说‘可以录取’,并没有说‘必须录取’,在同等条件下,我们学校有优先录取健康学生的权利。”

  对此,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曾经代理张先著案的周伟说,该校的行为已经侵害到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平等受教育权。

  9月28日,白小勇将河南财经学院告上法院,法院已经受理此案。“因为拖不起,白小勇只好先上差一点的第二志愿学校。”

  河北考生王丹也把学校告上了法院。2004年9月,河北经贸大学有55名新生因没有通过乙肝检查,被校方要求休学一年。2005年5月,王丹和另外两个新生联合提起民事诉讼,但法院以“学校内部管理行为”为由,不予受理。王丹不服,又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目前正在等待法院开庭。

  “两年多来,乙肝歧视诉讼在其他地方也存在。”金戈铁马说,他和维权小组成员以及各地网友组成一个支援网络,随时准备为各地的乙肝歧视诉讼提供协助。

  肝胆相照论坛始终坚持“依法维权、理性维权”的宗旨,“我们反对杀人、纵火、自杀的方式,也反对游行、示威、集体上访的方式,”金戈铁马说,“我们主张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权。”

  但金戈铁马现在很担忧,因为“我们发现,在全国10余起乙肝歧视诉讼中,惟一胜诉的就是媒体关注的张先著案。 ”

  反歧视的路有多长

  在拥有1.2亿乙肝病毒携带者、3000多万乙肝患者的中国,长期以来,社会公众对乙肝的恐惧和偏见已经到了 “谈虎色变”的程度。

  人们之所以不能接受乙肝病毒携带者,绝大部分是害怕“传染”,而医学界公认的乙肝病毒传播方式是性传播、血液以及家族垂直传播,“它不会通过消化系统、呼吸系统传播,与乙肝病毒携带者一起吃饭不会传染。”解放军302医院肝病专家刘士敬博士说,乙肝病毒携带者甚至可以做厨师。

  “电视、电台和报纸等媒体上的虚假广告也是罪魁祸首之一,它误导了无数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和普通公众。”“民间护肝第一人”赵玉泓说,反乙肝歧视除了打击虚假广告外,还应强化乙肝科普宣传,提高社会的接受度。

  “一说起艾滋病,我们立即想起温家宝、吴仪等国家领导人和艾滋病人握手,明星濮存昕做的公益广告,这样就会觉得艾滋病并不是那么可怕。”金戈铁马渴望乙肝科普宣传也能享受艾滋病的“待遇”。

  乙肝病毒携带者屡诉屡败,另外一个重要原因是现在一些医学规范和标准不是很透明、客观,令执法者、人事干部甚至医学专业人员无所适从。

  因此,“解决乙肝歧视问题的根本途径是禁止检测乙肝两对半。”“肝胆相照”版主小谷子说,无论乙肝大小三阳,只要肝功能正常,就是健康者,而强制进行乙肝两对半检测,只会引起入学、入托、招工的歧视。

  “从某种程度上说,乙肝问题已不是医学问题,而是社会学和法学问题。”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副主任委员、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友谊医院肝病研究中心主任贾继东说。

  自公务员录用体检新标准公布和传染病防治法修订以来,乙肝的“制度性歧视”问题已经基本解决。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周伟认为,张先著案在其个人维权、媒体聚集之下,法官运用法律智慧作出了“开明而谨慎”的判决,张先著的胜诉标志着公务员招录行为已被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开创了人权司法保护的一个先例。

  对于近来乙肝诉讼频遭“不予受理”、“败诉”的命运,周伟认为,这是因为有些法院怕碰棘手的乙肝歧视案,以“ 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回避,甚至个别法院连“不予立案”的手续都不愿出具,“要想走出困境,需要执法者要树立尊重人权观念,尊重常识,纠正社会偏见。”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蔡定剑也认为,一方面要国家应加强反就业歧视的立法,明确就业歧视的内容和构成,更重要的是司法机关切实树立“司法为民”观念,主动承担起司法维护正义、平等的基本使命,反对有意推诿歧视控告的现象。

  “消除乙肝歧视不是短期一蹴而就的事,它需要漫长的一个纠正过程。”刘士敬说,在中国,行政强力的推动将会加速这一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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