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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人大代表向乙肝歧视开炮

更新时间:2006-02-28 20:27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未知 点击次数: 4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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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肝是常见病,中国约有1.2亿人为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其中乙肝患者有3000万。虽然乙肝传染性并不强,但患者、携带者在上学、工作、考公务员时经常会遇到人为设置的障碍,这被称为“乙肝歧视”。

  现在,这股歧视风刮到了珠三角地区的幼儿园里。新快报说,一些地区80%的幼儿园不接收携带乙肝病毒的儿童。这叫什么事!

  广东的乙肝患者还遇到一个情况:他们可以读师范,毕业后却无法当老师。

  广东省人大代表看不下去了。

  广东省人大代表俞雪花等人,在以江门市为主的珠三角地区进行调研时发现,80%的幼托机构对于乙肝携带者(非活动性HBsAg携带)幼儿做了入园入托的规定和限制。有些地方规定此类幼儿不能入园入托,有的准予入园,但不让他们在幼儿园用餐。

  “大小三阳”尚且可以正常上大学,为什么携带乙肝病毒的幼儿就被幼儿园拒之门外呢?俞雪花等7位广东省人大代表由此建议:严禁各幼托机构擅自将HbsAg(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检查列入体检项目,禁止将乙肝携带幼儿贴上“传染病者”标签。

  “广东省至少有近百万的HBsAg携带儿童,其中绝大部分只是非活动性HBsAg携带者。这些规定让相当一部分乙肝携带幼儿丧失了入托就学、享受社会公平教育的机会和权利。”俞雪花说。

  俞雪花表示,医学研究显示,非活动性HBsAg携带者,除不能献血及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和保育工作外,可照常工作和学习。只要入托幼儿及幼托机构工作人员普种乙肝疫苗,就不应把乙肝携带婴幼儿拒之门外。

  无独有偶,最近部分高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向人大代表反映,患“大三阳”的师范院校学生将拿不到教师资格证。因为根据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大三阳”被判断为不合格。

  “大三阳”患者可以读师范专业,毕业的时候为何却拿不到教师资格证?颜湘蓉等广东省人大代表对此提出疑义。

  颜湘蓉等代表表示,河南、江苏、浙江、上海等省市对教师体检标准的要求,只要肝功能正常,无论大小三阳都能通过教师资格的认定,顺利就业。为此,代表建议广东省教育厅修改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标准,让患“大三阳”的高校师范类专业的学生也有机会当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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