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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病毒携带者的维权之路

更新时间:2009-08-07 08:54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未知 点击次数: 3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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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4日,在二七广场上,几个举着“消除乙肝歧视 共建和谐社会”牌子的年轻人向人们进行科普宣传,以消除乙肝歧视。晚报记者 张翼飞 图

  核心提示 “每10个中国人当中,就有一个人面临被社会边缘化的处境,有1.2亿人承受着这种歧视。”近日,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中心病毒性肝炎室主任崔富强在成都首次透露,卫生部将出台政策,常规体检表的待选“菜单”中,统统取消乙肝“两对半”这个项目。这意味着,乙肝病毒携带者在入学、就业中遭受歧视和不公待遇的现象将被遏止在源头。尽管卫生部表示,取消“两对半”项目只是专家的观点,不代表政府官方意见,但这还是给那些长期受歧视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带来了希望。

  晚报记者 马静

  阴霾的天空

  因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宝宝被幼儿园拒之门外

  李凡经常出差,宝宝今年3岁半。

  他一直有个心愿,能让孩子上幼儿园。

  去年夏天,他和妻子去郑州市北环庙李幼儿园,想将宝宝送进去。幼儿园要求宝宝办理健康证。他和妻子带着孩子去医院,当检查结果出来的时候,妻子当时就伤心落泪。而他,更心如刀绞。

  因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他忍受了多年异样的眼光。他曾给第一任女友坦言自己的病情,但没过多久她就提出分手。

  刚发现自己有病的时候他偷偷吃药,中药的味道在他的家缭绕了两年多,大家看到他们一家人都会远远走开。他说,时间久了,自己变得很敏感。

  孩子还那么小。难道,这种痛苦要在他身上延续?从两三岁就开始?幼儿园最终拒绝了宝宝。

  他又找了几家幼儿园,旁敲侧击地问不办健康证可以入托吗?结果给他的答案都是令人伤心的。

  夫妻俩因为这,好多个夜晚都睡不着。除了伤心,他们一点办法都没有,甚至没有倾诉的对象。他说,自结婚时就没有想过,原来乙肝病毒携带者儿童不能进幼儿园。

  因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大学毕业生就业时被迫出局

  张言,漯河人,23岁,毕业于河南工业大学,上学时的优异成绩让他感到自豪。

  同学们说,他毕业后肯定会进大公司工作。

  2008年11月,广东TCL集团到学校招聘,应聘者数千人,最后,他如愿同这个公司达成协议。随后的日子里,他满心期盼能够赶紧上班,回报辛苦养活他和哥哥上大学的母亲,当然,还要赶紧还清近两万元的助学贷款。

  2009年7月2日,他来到广东TCL,3日早,开始体检。下午,TCL的一名主管告诉他:“很抱歉,你的情况不符合规定。”他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他以前从来都不知道。他说,这个消息是tianzhai,而被TCL以这个名义拒绝录用,便是renhuo。他不愿放弃,不愿在协议上签字,还希望能够有机会留下来。最后,他只有回到了郑州。他惊慌了,开始在网络上查询关于乙肝病毒携带者的信息,他很纳闷,这么庞大的群体,居然忍受了这样的歧视。况且,这样的症状是不会传染的。

  如今,他寄住在郑州的同学家里,不知路在何方?

  李凡、张言的身后是1.2亿乙肝感染人群,约占我国人口总数的10%。在升学入职的竞争中,总有一些人“被迫出局”。体检报告上关于自己身体指标的一行字,让用人单位、高校、幼儿园甚至曾经相爱的伴侣毫不犹豫将其抛弃。乙肝病毒携带者并不具有传染性,但仍然无法阻止这种歧视发生。

  激烈的争论

  有人建议取消乙肝两对半检查,反对者却认为这不能保护多数人利益

  当“体检菜单”可能取消“两对半”项目的消息传出后,“乙肝歧视”问题再次成为社会热点。

  “大多用人单位体检会查乙肝项目,对于升学、入职体检者而言,体检表选择权还在用人和招生单位方,而不在医疗机构,我经常告诉那些单位,乙肝病毒携带者不具传染性,不用体检乙肝两对半,但都没人听。只有从医院的体检套餐中彻底删除‘乙肝两对半’,才能消除这种‘乙肝歧视’。”中原区卫生防疫站马惠珍女士说。

  而同时,反对者认为这种办法不能保护大多数人的利益。

  “取消检查,还是存在潜在风险,打个比方,比如你家宝宝现在没事,入园一年后,他如果突然转氨酶升高,乙肝发作,就会传染的。这就是个定时炸弹,其他的孩子怎么办?”网友“玉牙”发帖说。随即有人跟帖:“国家为15岁以下人群统一注射乙肝疫苗,有过接种免疫,就是为了预防这种事,为什么还要怕传染?”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蔡定剑说,“我国刑法第245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既然搜查公民身体可能是一种违法行为,那么,比搜查身体更严重的对人体内部进行检查。这个‘身体’当然不能仅理解为人的衣服口袋和身体的外表,似乎也应包括人身体的内部。法律可以禁止搜查衣服口袋和脱人衣服的检查,为什么不能禁止随意抽人血样和进行体液检查的行为呢?” “但是,不能简单说强制体检都一律违法,因为有的体检确实有必要。所以,体检的合法性与非法性的界线就模糊了。只有两种情况下的体检才是必要、合理的,一是为了公共卫生安全;二是确实为职业的特定需要。”

  为数不少的支持者代表了1.2亿人的诉求,而更需要争取的支持,在于13亿人的理智和宽容。

  维权的大旗

  一个有14万注册会员的网络群体,以合理有效的方法实施反歧视行动

  在歧视的争论下,一股强大的民间力量,正一步步推动着这种变革。

  “这是一个契机,也可能是一个转折,我们要更加努力。”肝胆相照版主陆军慨然说道。他的激动不是莫名的。

  “肝胆相照”,这个为乙肝病友进行精神取暖和沟通的温暖论坛,早已扛起“乙肝维权”的大旗,2003年,“肝胆相照论坛”的乙肝携带者网友发起“反乙肝歧视”公民行动,第一次以合理有效的方法实施反歧视行动,至今已走过长达6年的维权之路。

  在这个有14万注册会员的群体、彼此以战友相称的论坛上,积累了近年来所有关于乙肝维权、相关法规政策、治疗方法等信息。通过连续几场实打实的“叫板”,影响已较大。

  “我能做多少是多少,我想让孤立无援的弱小个体找回公民尊严,况且这还是一个很大的群体。大家觉得这种行动派的人是很可贵的,所以都很支持我,也渐渐加入到行动派的队伍中,随着我们做的事越来越有成果,热心的行动派网友多了十几倍。从单纯的网络上的活动转到了现实中的活动,很多志愿者帮助受害者找企业进行交涉,办理讲座等。”陆军说。

  当安徽芜湖的张先著因“乙肝两对半”检测“不合格”,失去了成为公务员的机会后,求助于肝胆相照论坛。2003年11月,陆军以肝胆相照网名义协助这起“中国乙肝歧视第一案”在安徽立案,张先著将芜湖市人事局告上法庭,公益律师周伟免费为其代理。

  惊喜的是,张先著打赢了这场官司,以非正当理由淘汰他的用人单位输了,这场官司的定论,给1.2亿乙肝病毒携带者带来了希望。此案引发了全国对“乙肝歧视”的讨论,“乙肝歧视”的概念也为社会熟知。

  陆军为了全身心投入这项公益事业,毅然辞职,并公布了自己的真实姓名。

  推动下的改变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就业促进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

  2004年7月,“肝胆相照网”发起“联名致信国务院”的活动,数万人联名致信,信件顺利传达到了国务院。8月10日,当时的人事部、卫生部网站的显著位置上,刊登了有关领导对他们联名致信的回复,国家表示了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群体的关注。

  2004年9月10日,陆军带着一众乙肝病毒携带者与热心法律人士精心起草的建议书来到北京。分别向卫生部、人事部、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7个国家部委递交了关于乙肝维权的建议书。

  时隔数月,2005年1月20日,当时的人事部和卫生部同时宣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正式实施,以前屡被拒之门外的乙肝病毒携带者有了进入公务员队伍的通行证。

  而对于这个结果,当时有许多人辛酸落泪,这泪,绝不仅仅为了一个人、为了自己而流。

  陆军清楚地认识到,这种公益事业是持久战,需要更专业的机构和专职人员从事这个工作。2006年底,他在北京注册NGO组织“北京益仁平中心”。

  这是一个公益性、非营利性、致力于在中国公共卫生领域开展疾病防治健康教育、病患者救助及消除歧视等公益事业的机构。内部10个工作人员,承载了全国1亿多人的利益诉求。

  众多社会组织和公益人士的帮助,令“乙肝歧视”逐渐消失在一起起维权诉讼的胜诉中。

  2005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陆军协助全国人大代表周洪宇教授撰写“建议制定《乙肝携带者权益保护法》的议案”;协助全国人大常委、民进中央副主席朱永新撰写了相关提案、建议。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同时实施的《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这些法律法规,不仅将歧视从国家公务员的录用标准上对乙肝病毒携带者扫除,更将范围扩大到了所有的用人单位。

  就像李凡在博客里写的:未来的新政策,能不能像黎明的曙光一样,扼住黑夜的喉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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