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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少年厌世持刀先嫖后杀

更新时间:2005-05-28 00:00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未知 点击次数: 9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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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陈学斌 通讯员吴力生 2005/05/27

昨日,一名身患乙肝的少年因犯故意杀人罪,被龙岗法院判入狱六年。

这名少年姓徐,今年17岁。去年11月24日,其参加布吉一工厂招工被检出患有乙肝后,产生厌世念头。

据徐的姐姐说,弟弟有两大人生目标:“碰”一下女人和拥有一部手机。被检出患病后,弟弟找她要了20块钱去找小姐,希望能实现自己的“第一个人生目标”,但她没想到弟弟竟是买了刀再去找小姐。

在警方讯问笔录中,徐某说,经体检得知自己患上乙肝后,听别人讲这个病很难治,“感觉自己活不长了,就想乱搞一下”。

龙岗区检察院指控,去年11月24日,徐某被检出患有乙肝,误以为病情非常严重,遂产生厌世念头。当晚10时许,徐某携带砍刀到布吉木棉湾一发廊,与发廊女王某发生性关系后,持砍刀乱砍对方,导致王某颈部、头部、脸部多处割伤,双中指末节断指,被法医鉴定为重伤。

案发后,徐某抢走发廊女的手机并逃回湖南老家,两天后自首。

在庭审中,徐某辩称,他不想杀害发廊女王某,只是想抢王某的手机。徐某的辩护人也声称徐某不构成故意杀人罪。但法官认为,徐某与发廊女王某发生性关系后,没有钱给对方,且拿起事先准备的砍刀乱砍王某颈部、头部等部位,将王某双中指砍断,在离开之前,徐某又用床单盖着王某,可见徐某对王某的生死不顾,其行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考虑到被告人徐某犯罪时未满18岁,有自首情节,因此从轻判处徐某有期徒刑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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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鬼母亲赶他去打工

“弟弟的‘失足’,与不顾家的妈妈有关!”徐某的姐姐告诉法官,她爸爸已去世,妈妈经常酗酒,“酗酒后,就打我和弟弟”,此外,妈妈的生活很不检点,致使村里的人都歧视她一家人。每次妈妈酗酒后就大闹,赶她和弟弟出去打工赚钱。13岁时,她被母亲赶到深圳来打工,弟弟初一还没念完,也被妈妈赶出来打工。弟弟最先在餐馆端菜,“他最初的希望是以后能当大厨,以后有钱回家盖一栋房子,让村里人看得起我们家,但是弟弟检查出自己有病后,他彻底垮了”。她说,弟弟检查出患有乙肝后,非常恐惧,以为自己很快就会死掉,开始恨社会对他不公平,于是想“走之前,不留遗憾”,找她要了20块钱去找小姐,“我没想到他会买刀再去找小姐”。

判决后,法官告诫徐某,他因生病缺乏正确认识而产生怨世心理,实施故意杀人,已完全偏离人生轨道,希望徐某今后正确对待成长中遇到的困难和挫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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