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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怕乙肝,我怕歧视”的思索

更新时间:2005-12-30 09:38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未知 点击次数: 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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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肝患者是不幸的,不仅因为疾病导致的身体痛苦,还因为歧视造成的心理伤痛。

  某所著名学府的一位研究生曾向笔者讲述他的遭遇:在被确诊患上乙肝后,他没敢告诉同屋的室友,只是悄悄地服药治疗。但是,他不再使用别人的杯碗盆勺,也把自己的这些用具收好;聚餐时,尽量少吃,即便动筷子也尽量吃每道菜的最后几口……不是因为这些途径会传染病毒,而是传统误区的影响实在顽固。可没多久,他的秘密还是被发现了,因为住在对铺的同学发现他忘在桌上的药瓶……于是,大家默默地陆续搬走,尽管老师没少劝说。那个研究生说话时,始终低着头。他说很多时候,都感到悲观无助,有时甚至觉得自己的存在简直就是对环境的污染,就是社会的包袱。

  “我不怕乙肝,我怕歧视。”令人心酸的歧视、让人心寒的冷漠给患者带来的精神伤害已远远大过疾病的痛苦。从幼时的入托、升学,到成年后的就业、择偶,因为歧视,乙肝病毒携带者或患者不知要平添几多坎坷。为此,他们有的消沉,有的愤怒,有的拿起法律武器,有的丧失理智地报复……虽然心态各异,反应有别,但由此引发的社会矛盾却是构建和谐社会极不和谐的音符。如果我们对此不能给予足够的重视,那不仅是个人的不幸,也是社会的悲哀。

  歧视源于恐惧,恐惧源自无知。作为世界上乙肝病毒携带者最多的国家,我国公众对乙肝常识的了解程度却非常低,这不仅是错误认识根深蒂固的土壤,是虚假广告谬言流传的助推器,也是歧视难以消除的主要原因。

  消除歧视非一朝之事。无形歧视不易消除,但有形歧视可以通过政策和法律的刚性规定及时制止。令人欣慰的是,近年来,在保障乙肝病毒携带者受教育、公务员招考等权益方面,国家已出台有关法律和法规。专家认为,《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现出的“非歧视”原则,就是官方行为矫正民间误区的一次成功尝试。

  期待在科学昌明的今天,科学和法律之光能照亮歧视盘踞的每一个角落,不让患者身痛再心伤。 (李晓宏)
Tags: 歧视  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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