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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一患者无钱医 愿捐活体做实验         ★★★

四川一乙肝患者无钱医 无奈愿捐活体做医学实验
副标题:
http://www.hbver.com 2005-4-14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医院:捐献活体不可行

  “我希望捐出我的活体做医学实验!我的血型是A型!”绵阳一个生命垂危的乙肝患者因无钱继续医治,向妻子提出了最后的心愿。

  愿意捐献活体的人名叫马林,去年3月查出患有肝硬化,已花去了近7万元的医药费,由于夫妻双双下岗,家里已不堪重负。谁料近日病情复发,再次住进医院,虽然入院才几天,但病情恶化,必须靠每日输血浆来维持生命,昂贵的医药费已使家里不能承受。医生说,即使治好也最多维持两三年的生命。“与其一天天等死,还不如捐出身体做医学试验,这样还有价值!”马林淡淡地说。看着那么多的肝炎病人死去,他最大的心愿就是把活体捐献给有关单位做实验,即使用动物肝脏做移植也可以,只要能为攻克医学难关做贡献。如果不能捐献活体,也愿意把好的器官捐献给有需要的人。

  马林说话时,妻子曾秀琼在旁边默默地流泪,今年2月,她也被查出患有乙肝肝炎并带有糖尿病。曾秀琼说,家里实在是没钱治病了,如今夫妻二人每日三餐都靠病友施舍,对丈夫的举动自己除了支持外别无选择。

  如今马林最放心不下的就是妻子和年仅8岁的儿子,希望有好心人能帮母子俩一把。马林对记者说,他希望有相关单位尽快能和他取得联系,以满足他的愿望。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医院有关人士,他们都称捐献活体不可行,只能在人死亡后捐献遗体做医学实验或是器官捐赠。而器官捐赠,省内也仅有四川大学华西附属医院有条件接受此种捐赠。绵阳张律师也告诉记者,捐献活体的方式从法律角度讲是禁止的,因为我国《民法》明确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包括医生、个人都没有权利终止他人或自己的生命。如果是生命终止后再捐献器官是可以通过一定程序实现的。(来源: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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