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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查乙肝要遭罚:月薪不能再“面议”

更新时间:2007-12-29 00:00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未知 点击次数: 6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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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查乙肝要遭罚月薪不能再“面议”

记者郑钰飞姚长寿实习生蒋林

  “我是乙肝病原携带者,但这是我的隐私,与工作无关。”西南民大中文系研究生李墨(化名)很期盼新的一年,她说自己受够了每到体检就打针、吃药、找人顶替的日子,新的一年一部法规将让她重新开始。

  2008年1月1日,《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将正式实施。该规定首次明确,用人单位强查乙肝将被罚款1000元。同时,充斥于各大招聘会的“月薪面议”字样也将禁止出现,求职者最关心的工资待遇将晾晒在阳光下,实行明码标价。

  重点关注:乙肝病原携带者求职

  案例:应聘求职看到体检就紧张

  李墨从考大学那年起就明白自己 “与众不同”。在高考体检前一周,身体很健康的她,硬是被妈妈带到医院打了一针,“不要怕,你只是乙肝病原携带者,这并不影响学习,要是碰到学校体检,打一针把转氨酶降低就没事了。”妈妈说话时小心翼翼。在互联网上李墨明白了妈妈是在保护她。

  本科、研究生一晃就是七年,李墨要开始找工作了。看到招聘单位的体检要求,李墨就忙着打针、吃药,设法降低自己的转氨酶。要是碰到更为严格的肝功化验,她只有找人顶替,要不就干脆不去了。李墨说她现在看到用人单位有体检要求就很紧张,自己受够了每到体检就打针、吃药、找人顶替的日子。现在李墨在做售楼顾问,“虽然我是硕士,但这个职位不用体检,做起来很快乐。”李墨说乙肝病原携带者没有传染性,像她一样的人在中国有一亿多人。

  新规:单位强查乙肝罚款1000元

  李墨现在很关注法律,她说新的一年里法律将会改变自己的生活。2008年1月1日,《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将正式实施。该规定首次明确,用人单位强查乙肝将被罚款1000元。“我还是想去做一名语文老师,这是我从小的理想,希望新的一年能实现。”李墨满怀期待。

  “每个公民都享有劳动的权利,强制劳动者体检涉及侵犯公民基本权利,所以,必须严格依法并将体检限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四川公生明律师事务所何光友律师说只有两种情况下的体检才是必要、合理的,一是为了公共卫生安全的原因,二是确实为职业的特定需要。何律师说新规实施后,将给乙肝病原携带者这个庞大的人群带来福音,“乙肝病原携带者将成为他们的隐私,他们在就业中将不再遭遇拦路虎。”

  重点关注:“月薪面议”

  案例:求职时大多都是“月薪面议”

  “薪资待遇:基本工资850元/月,平时加班2.87元/时,双休加班8元/时,假日加班12元/时……”今年11月,成都市人才市场在新会展中心举行大型招聘会。西华大学杨斌走进招聘现场惊奇地发现江苏的亚帝欧光电科技(吴江)有限公司将员工试用期工资、第二个月工资、转正后工资以及公司为员工提供的食宿条件、福利待遇都在招聘公告上进行了详细说明。“杨斌毫不犹豫地把简历投给了这家公司。

  “以前公司在招聘时,招聘公告上一般都不会注明具体薪资待遇,很多用人单位都很粗略地写着‘待遇面议’或者是‘高薪’。”成都市人才市场工作人员说,具体工资多少,也是影响求职者求职的一个重要因素。明年,他们将原则上要求参加成都人才市场组织招聘会的单位把劳动报酬写明。

  新规:企业招聘月薪不能再“面议”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规定,明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应将工作的条件、工资报酬详细告知求职者。但也有人力资源专家提出:工资明码标价,应该有个范围,比如一般的劳动者、一般的职位就应该明码标价。但高层次人才的求职,工资多少就应该由劳动者和双方“面议”后确定。

Tags: 罚款  强查  月薪  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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