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站长
今天是:  | 网站首页 | 文章中心 | 下载中心 | 图片中心 | 留言板 | 肝胆相照论坛 | 
您现在的位置: 战胜乙肝网 >> 文章中心 >> 乙肝新闻 >> 就医用药 >> 文章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没处方却买到处方药贺普丁         ★★★
没处方却买到处方药贺普丁
副标题:
http://www.hbver.com 2004-2-12 作者:李罡  来源:北京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昨天获悉:一位广东消费者因为北京某药房没有要处方就向其出售了一盒处方药“贺普丁”,而把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起诉到西城法院。西城法院已于2月9日受理此案。

  据代理此案的丁佳斌律师介绍,今年1月4日,黄先生受同学之托花了234元钱,在王府井某药房购买了一盒“贺普丁”,准备春节回广东时带给同学。当时黄先生购买该药时,药房销售人员没有要求他出示任何医生处方,该药的包装和说明书上也没有注明“处方药:凭医生处方销售、购买和使用。”的警示语。黄先生回到广东后,读到了2003年12月25日《南方周末》上的一篇文章得知:四川的一位乙肝患者家属怀疑患者服用“贺普丁”后出现了病情加重的情况,并引发了诉讼。为此药品生产企业曾专门发表公开信,警告“所有开始服用或停止服用贺普丁产品的患者,都必须在专业医生指导下进行。”黄先生读完该文章后,一直未敢将代买的“贺普丁”交给朋友。后他又从相关法规中得知,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的处方才可以调配、购买和使用。零售药店对处方必须留存2年备查。黄先生认为北京这家药房违反了相关法规,因此请求法院判令双方的购买合同无效,被告收回售出的“贺普丁”一盒,返还购药款234元。

  昨天,记者采访了该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的有关部门。公司质管部负责人解释说,按照国家规定,处方药中的水针剂、粉针剂、大输液的药品和特殊管理的药品,药店必须要求出具处方。黄先生所购买的“贺普丁”片剂不属于上述强制要求出具处方的药品范围,所以药店在销售这类药品时一般本着有处方更好,如果没有处方也允许销售,但是要求销售药店对购买者进行登记。该案目前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本文点击次数: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没有相关文章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Google
    Web www.hbver.com
    普通文章[组图]陆永夺85公斤级举重金
    普通文章军队医院神秘乙肝疗法调查-
    普通文章美国研制成功乙肝纳米疫苗
    普通文章关于乙肝生育的33个热点问题
    普通文章乙肝治疗:“3P”模式全方位
    普通文章FDA批准抗艾药Viread用于治
    普通文章替比夫定IV期临床试验在中国
    普通文章东莞某厂"福利体检"查乙肝 
    推荐文章卫生部公布全国人群乙肝血清
    推荐文章上海、杭州规定用工体检原则
    推荐文章我国乙肝特色15征-正确认识
    推荐文章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不
    推荐文章云南一所技校劝退74名乙肝新
    推荐文章[图文]我国拟立法规定不得拒
    推荐文章7月13日两部委在线交流乙肝
    推荐文章两部委发文:任职体检不得强

    陆永夺85公斤级举重

    抚顺“换肝女”喜得

    女高管患乙肝遭辞退

    我国肝移植发展、现
    (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