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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录取公务员将开始体检 乙肝五项标准调整

更新时间:2003-11-21 16:53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未知 点击次数: 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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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录取公务员将开始体检 体重限制取消


  新快报讯(记者 何达志)今年下半年广东省录取国家公务员笔试已经结束,不久后将对成绩合格(加面试)者进行身体检查,记者昨日从人事部门获悉,今年的体检标准仍根据《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取消对考生体重的限制。

  据介绍,去年年底,广东省曾对招考公务员体检作出部分调整,其中乙肝五项检查和身高、体重的判定标准调整为:患急性肝炎已经治愈1年或迁延性肝炎已经治愈2年的乙肝病毒携带者(肝功能正常),除“大三阳”仍为不合格外,其他情形的阳性(含“小三阳”)均调整为合格。同时,体检取消对考生体重的限制,而以前男性要求体重48公斤以上,女性则在42公斤以上。

  另外,录用人民警察的体检标准有特别要求:其中身高女性1.58米以上,男性1.68米以上,双眼裸视5.0以上,且肝功能正常。

Tags: 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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